鉅大LARGE | 點擊量:1035次 | 2020年01月02日
臺灣擬強制檢驗3C電子產品中的二次鋰電池
作者:陳挺
據《中國國門時報》消息,我國臺灣地區(qū)初步擬定將計算機、通訊和消費電子三類產品(簡稱3C電子產品)中的二次鋰電池(組)、鋰電池移動電源及電池充電器納入其檢驗項目。
列出的商品擬從2014年5月1日起實施進口及臺灣地區(qū)市場商品檢驗。自正式公告之日起,臺灣標準檢驗局(BSMI)可受理產品的驗證注冊申請。經BSMI審查符合者將頒發(fā)商品驗證注冊證書,證書有效期為注冊之日起3年,若發(fā)證日期在2014年5月1日前,則從2014年5月1日起計。受檢驗產品的責任方只有在進入臺灣市場前完成BSMI的檢驗程序,并向海關辦理進口手續(xù)后,才可在臺灣市場陳列銷售。原含有移動電源的電源供應器,自2014年5月1日起,該移動電源應符合上述規(guī)定的檢驗標準要求,并辦理換證手續(xù)。未辦理換證者,原電源供應器證書失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