鉅大LARGE | 點擊量:741次 | 2021年11月17日
動力鋰電池模塊尺寸標準化很關鍵 編碼制度已起草
近期,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組織修訂的《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產品規(guī)格尺寸》征求意見稿公開公布,該意見稿將車用動力蓄電池分圓柱、方形、軟包三大類,對其單體、模塊以及系統(電池箱)的尺寸規(guī)格和尺寸系列進行了推薦性規(guī)定。其中規(guī)定圓柱形電池單體2款,方形電池單體8款,軟包電池單體8款;方形電池模塊9款,軟包電池模塊8款;電池標準箱5款。并推薦電池模塊選用12V倍數的電壓等級。
制定初衷及原則
在制定說明中,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負責人表示:“目前產業(yè)化的動力鋰離子電池電化學體系只有少數幾種,但在具體產品方面,尚沒有統一的規(guī)格尺寸,由此帶來許多問題。一方面新增了電池生產公司的生產研發(fā)成本,不利于電池生產公司的大規(guī)模制造、市場投入及材料技術創(chuàng)新;另一方面,新增了電池集成公司和整車公司的研發(fā)成本,無法實現電池單體快速選型,技術積累難度大,削弱了整車產品的競爭力。另外,電池規(guī)格尺寸不統一,也新增了電池回收利用方面的困難性和復雜性?!痹谶@樣的背景下,電池生產公司、系統集成公司、整車公司以及電池回收利用公司,都希望進一步統一電池規(guī)格尺寸,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應市場需求和行業(yè)管理要制定該標準。
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負責人表示,此次意見稿中推薦的電池單體型號是在“市場占有率高、銷量大的單體型號電池”中,按照“市場占有率、配套量、比能量、配套車型技術條件以及未來整車技術發(fā)展趨勢”的原則進行篩選的;在模塊型號的推薦上,在單體電池尺寸的基礎上,根據“電池模塊成組規(guī)律”,并與“電池回收利用公司溝通”后確定;在系統(電池箱)尺寸的推薦上,則考慮到“電動商用車布置空間靈活性,結合電動商用車市場占有率”而確定。
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負責人還表示,由于電池技術發(fā)展和整車開發(fā)加速更新的發(fā)展趨勢,電池產品的尺寸也在快速變化,為防止“限制新的電池產品的研發(fā)和生產”,該標準將保持1-2年修訂的頻率,以適應電池技術和整車研發(fā)的快速發(fā)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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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家解讀:模塊的規(guī)格化是重要環(huán)節(jié),編碼制定正在起草
在近期舉辦的《電動汽車熱點問題——動力鋰離子電池技術升級與產業(yè)鏈研究》研討會(下稱動力鋰離子電池研討會)上,針對動力鋰離子電池的規(guī)格尺寸,我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電池首席專家王芳表示,在動力鋰離子電池的規(guī)格尺寸制定上,電池模塊標準的制定是關鍵環(huán)節(jié)。一方面,整車對動力鋰離子電池的要求一般延伸到模塊級別;另一方面,動力鋰離子電池的梯次利用以模塊為層級比較現實。
王芳認為,動力鋰離子電池模塊規(guī)格的標準需“更多地思考如何將整車的需求(輸入端)和梯次再利用(輸出端)的需求”相結合,考慮“什么樣的模塊在整車上用得舒服”,又能“為后期的梯次利用供應便利”。在系統(電池箱)的標準化上,王芳表示,目前重要的方向是對商用車的系統做一些標準化的引導。
另外,王芳表示,考慮電池的生產、銷售、使用、維護、回收、梯次利用、再生等全生命周期的溯源和管理的要求,目前動力鋰離子電池的編碼制度(包括模塊和電芯)也已經形成初稿,大約會在本年度十月上旬進行詳細的討論。
王芳總結到,我國動力鋰離子電池規(guī)格尺寸的標準化已經初步的建立,后期要根據動力鋰離子電池的研發(fā)、推廣和應用不斷細化、補充和完善。
在動力鋰離子電池研討會上,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經理江文鋒表示,因為比亞迪生產自動化程度很高,“電芯的生產基本是一個尺寸型號對應一條生產線。尺寸型號一旦變更,整個工藝從頭到尾都要變”。所以,比亞迪在電池的規(guī)格標準上,從研發(fā)生產之初即積極向國家標準和歐洲標準靠攏,以防止不必要的成本。
江文峰表示,比亞迪商用車電池模組已經基本標準化,能夠實現通過不同的拼裝結構滿足不同車型的需求。在電池的回收利用上,比亞迪的思路也是“回收電池模組在儲能電站使用”,因為“比亞迪的電池單體是激光焊接的,一旦拆了就不能保證電池的連接”。
原標題:專家表示:動力鋰離子電池模塊尺寸標準化很關鍵,編碼制度已起草